多地试点共有产权 政策加力住房保障
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《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》。2018年,广东省选取了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茂名等5座城市试点共有产权住房。截至2020年6月底,全省已筹集共有产权住房6.1万套,供应共有产权住房3.4万套。
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,组织建设单位建设,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、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,并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,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。
根据广东省的《指导意见》,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(含单身居民)供应。各地应将符合条件的人才、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、在粤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纳入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。
其实,不少城市都在尝试通过推广共有产权住房,从而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。早在2014年,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成都、黄石、淮安等6座城市被确定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。2017年9月份,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《关于支持北京市、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》,支持北京市、上海市深化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,鼓励两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,结合本地实际,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模式、产权划分、使用管理、产权转让等方面大胆探索,力争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试点经验。
共有产权住房针对刚需加大供给,购房者与政府共有产权,大大降低了中低收入群体购房的资金压力,满足了不少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。以近日开始选房的北京市通州区共有产权项目通成家园为例,其位置距离已有地铁站2公里左右,与即将通车的地铁站则只有约800米的距离,均价25600元/平方米的价格也是非常亲民的。
“共有产权住房从政策设置上剔除了投资属性,符合‘房住不炒’的要求,在购买条件、使用情况上都符合自住为主的政策预期。”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。业内人士普遍认为,随着共有产权住房在建设、分配、管理等各项政策的完善,推动共有产权住房高质量发展,其在住房保障方面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。(山东金海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)
上一篇:山东多渠道筹资支持老旧小区改造
下一篇:全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